将在城市更新、公共设施等范围推广
日前,记者从合肥城乡建设局获悉,合肥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《2026年合肥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素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要素》)。《工作要素》明确,推广试点装配式建造技术在城市更新、工业上楼、城市公共设施等范围应用。
《工作要素》提出,加快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进步,培育一批具备智能建造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高水平技能队伍。新增1~2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制造基地,全市部品部件总设计产能达到300万立方米以上,企业信息化管理软件应用率达90%以上,试点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监管服务平台。
《工作要素》明确,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(含棚改房、安置房、出租住房、开发代建等)、人才公寓(含学生公寓、教师公寓)等住宅建筑均应使用装配式建筑;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,应使用装配式建筑。其他地上2万平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5万平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原则上应使用装配式建筑;鼓励工业用地上新建研发楼、办公楼与厂房(机房、车间)、仓库等使用装配式建筑。
推广试点装配式建造技术在城市更新、工业上楼、城市公共设施、安全应对管理等范围应用,巩固扩大部品部件在临时设施、轨道交通、综合管廊、市政路桥等范围应用。 (合肥通推广客户端﹣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)
来源: 合肥在线